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职能处室:
北京市教委2023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书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方向要求,积极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和比例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类别 |
经费限额 |
研究 周期 |
课题 级别 |
申报 方式 |
我校限项 |
方向说明 |
社科 重点 |
20万元 |
3年 |
省部级(B类) |
网上 申报 |
1项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北京城市战略定位、以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为主攻方向、围绕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各领域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聚焦党史党建、“两区”建设、社会治理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文化(大运河文化、中轴线、文化科技创新、设计之都)、首都教育发展等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有中国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绝学”、冷门学科和跨学科研究,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服务,发挥对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贡献。 基础研究应侧重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应重点突出对北京问题的研究,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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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项目类别 |
申报人应符合的条件 |
社科重点 |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或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均不可申报本项目。 4.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项目申请资格。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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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安排
时间 |
内容 |
6月15日前 |
申请人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书(附件1),用于学校科研考核和奖励。 同时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报,平台网址为http://kyglpt.bjedu.cn。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平台为准。 拟申请人自行在平台上注册个人账号(如已有账号,则无需重复注册),报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在线填写和打印申请书。 |
6月16日前 |
所在单位组织评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人进行申请书修改,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更新申请书。 |
6月24日前 |
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向市教委推荐的项目名单;获准推荐项目的申请人进一步修改申请书;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更新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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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前 |
在市教委平台提交终版申请书电子版;向科技处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需按要求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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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别提示
1.教委社科重点项目为竞争性项目(学校认定定为省部级项目)。学校将继续对申报北京市教委重点项目的科研人员(需进入上报环节)在年底计入科研考核。
2.教委社科重点项目申请人要仔细阅读《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附件3),对间接经费进行满额预算。
首都高校科研网:http://jw.beijing.gov.cn/kyc/(相关表格也可从该网站下载)
附件1社科类重点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2 申请汇总表
附件3《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
科技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