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须知

一、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园卡、校外读者凭社会读者卡经过闸机入馆;未办理读者卡的校外读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门口保安执勤岗登记备案后,到总咨询台免费办理社会读者卡,之后可凭卡入馆。

二、为确保安全,本馆的主馆仅面向14周岁及以上读者开放;7-14岁的少儿读者请到位于图书馆一层东侧的创享空间内阅读或学习,凭有效身份证明可免费办理少儿读者卡。

三、校园卡或社会读者卡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他人,一旦发生丢失请立即挂失并及时补办新卡;如因转借卡或丢失卡而未及时挂失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原卡所有者自行承担。图书馆将定期清理读者信息,对于长期不归还图书者将通知本人,对于仍不归还者将列入失信名单,我馆将与所有的联盟单位共享失信名单。

四、入馆后请保持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请将通讯设备调至震动或静音,阅览区内请勿拨打接听手机;遵守馆内秩序,请勿随意挪动阅览桌椅,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

五、入馆后请保管好个人物品,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不要用各种物品隔夜占用存包柜或阅览桌椅等处,离馆时请务必将自己的物品带走;每天闭馆后馆员会统一清理,所有滞留于馆内的物品都将被处理,由此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的后果自负。

六、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又是公共场所,为确保安全,禁止携带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入馆,不得在馆内任何区域吸烟、用火,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知所属单位或相关部门,出现两次及以上者将列入违规名单并暂停入馆权限。

七、请读者共同维护馆内清洁卫生,在馆内任何地方都不要食用能产生异味、碎屑或噪音的食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八、请爱惜馆内书籍及各类设施设备,凡盗窃、损坏书刊(剪、撕、涂、画等),以及破坏公共财物,视情节情况除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外,可通报至违者所属单位或家长,必要时通过安保部门处理并报公安机关备案。凡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报携出者,图书馆将批评教育并登记备案,如果再次出现将暂停借阅半年,并转交保卫处处理,同时列入失信名单。

九、二层西侧为期刊、报纸、工具书区域,只能在区域内阅览,不可借出。

十、从书架上选取的图书,阅览后又不准备借出馆时,请您将其放在阅览桌上或各楼层的咨询台处,不要自行归架,以便于工作人员收纳整理。

十一、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做文明读者,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支持馆内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十二、肢体伤残人士、视力障碍者,癫痫、肺心病、中风等重大疾病患者,智力残障或精神异常者入馆时须有健全人员全程陪同,如需提供帮助,请主动联系服务台的馆员。

十三、外单位来馆联系工作、参观访问,须事先电话联系后携带介绍信或身份证明,到图书馆一层馆办公室商谈。

十四、请读者关注图书馆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图书馆相关规定及动态信息,以便更好地利用图书信息资源。